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14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已获评重庆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请202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应符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文件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同时,按照申报材料编写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就申报材料中的数据指标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各申报企业请于2021年6月30日18:00时前将申报材料(纸质胶装一式一份)报送到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三、其他事项
(一)对申请认定的企业,市经济信息委将按相关程序和要求择优推荐上报。已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纳入推荐上报名单。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各申报企业需对上报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申报咨询联系人:主友明,电话:63896140。
政务服务大厅接件联系人:方媛,电话:63897953。
接件地址: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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