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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1-00291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执法〔2021〕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4-27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企业

加强监控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控化学品管理,按照市经济信息委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制定《2021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423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市经济信息委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结合我市监控化学品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及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检查的范围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具体检查对象,按照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总数30%的比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

二、检查时间

2021年6-7月。

三、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依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情况

主要内容

(一)生产、经营、使用活动中的管理等方面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履行接受国际视察的义务,做好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国际视察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基础技术资料、生产环境和质量计量保证情况

生产、经营、使用记录和数据宣布情况

)其他有关情况。

、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2021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内容

(二)公示检查方案公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抽选,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三)随机抽选名单综合执法处会同化工工业处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方式,在机关纪委、政策法规处的监督下随机抽检查企业对象执法人员。

(四)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到被检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厂区,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五复查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一听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等工作情况汇报;二看企业生产现场查看运行和管理情况;三查企业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基础资料台帐进行查阅;四反馈:检查结束后,与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论意见进行工作交流,听取检查对象意见和建议;五复查:按照关法律法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企业要进行从重处罚根据工作实际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五)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上将检查结果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予以处理。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大力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检查情况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引导企业依法规开展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双随机”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选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抽取过程。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否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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