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监控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控化学品管理,按照市经济信息委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特制定《2021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市经济信息委2021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安排,结合我市监控化学品领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各类监控化学品目录》及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检查的范围是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具体检查对象,按照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总数30%的比例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
二、检查时间
2021年6-7月。
三、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是:企业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依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情况。
主要内容是:
(一)生产、经营、使用活动中的管理等方面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履行接受国际视察的义务,做好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国际视察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三)基础技术资料、生产环境和质量计量保证情况。
(四)生产、经营、使用记录和数据宣布情况。
(五)其他有关情况。
四、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方案。制定2021年度监控化学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范围、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程序等内容。
(二)公示检查方案。公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投诉。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不进行“双随机”抽选,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三)随机抽选名单。综合执法处会同化工工业处确定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双随机”的方式,在机关纪委、政策法规处的监督下,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对象和执法人员。
(四)开展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到被检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厂区,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五复查”的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一听:听企业生产、经营、使用等工作情况汇报;二看:到企业生产等现场查看运行和管理情况;三查: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基础资料及台帐进行查阅;四反馈:检查结束后,与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论意见并进行工作交流,听取检查对象意见和建议;五复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未按时限完成整改的企业要进行从重处罚。根据工作实际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五)检查结果运用。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上将检查结果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和检查结果,依法依规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予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高效完成此项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中,检查人员要大力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并结合检查情况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督促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双随机”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抽选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抽取过程。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出示执法证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执法检查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否则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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