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缴纳2020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主体
凡在重庆市辖区内使用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台(站)的单位、个人应按期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除外。
二、缴费标准
《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计价费〔1998〕2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00号)、《国家计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减免全国气象部门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计价格〔2000〕101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村通工程”无线电通信和“村村通工程”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6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等。
三、缴费时间
自2020年12月23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止。
四、缴费方式
(一)现场缴费。
使用银行卡刷卡缴费(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现场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发票联)。
(二)采用转账形式缴费。
通过本单位开户银行转账缴费。转账后,凭银行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市经济信息委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发票联)。
收款人:重庆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账号:3100021709024932270
备注:2020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注意事项:
1.各单位收到市经济信息委寄发的《2020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纳通知书》且对缴费事项和金额无异议,即可办理缴费。
2.转账时请务必备注“2020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3.通过转账形式缴费的单位,应先与市经济信息委无线电管理局取得联系,核实到账后再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发票联)。
4.现场缴费及票据领取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局4003室。
未尽事宜请与市经济信息委无线电管理局联系。
联系电话:63895336、63895399、63896647
特此通告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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