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印发了《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高速测试管理细则》)。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2年,我市出台了《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试行办法》(渝府令〔2022〕350号),在国内率先以地方规章的方式支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应用,并配套印发了《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实施细则(试行)》(渝经信规范〔2022〕13号),规范了城市道路和城市快速路的测试应用活动。为进一步丰富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景,结合《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相关要求,以及技术发展趋势和企业需求,特制定本《高速测试管理细则》,新增高速公路测试场景,规范高速公路测试行为。
二、制定过程
通过深入调研,借鉴部分省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组建了整车企业、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等在内的专家团队,经充分研讨论证,起草形成了《高速测试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高速测试管理细则》通过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完备性审核。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联合正式印发《高速测试管理细则》。
三、主要内容
《高速测试管理细则》分为九章,共二十六条,主要包括总则、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管理要求、网络信息安全、交通安全、违规操作责任和附则等九项内容,对开展高速公路测试的申请条件和材料清单、申请流程、网络信息安全、交通管理、违规操作等进行了详细规范,指导道路测试安全有序实施。
第一章“总则”。明确《高速测试管理细则》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以及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联合工作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具体职责,并要求出具《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道路选取评估报告》作为高速公路开放测试依据。
第二章“申请条件”。明确测试主体、车辆和驾驶人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申请材料”。明确测试主体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在《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基础上,增加提供模拟仿真测试报告、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道路选取评估报告等材料。
第四章“申请流程”。明确测试主体申请流程与《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实施细则(试行)》一致。
第五章“管理要求”。以合法、安全、可控为导向,对测试主体、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等提出了相关规范管理要求,明确测试主体仅可开展道路测试,不可开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无人化测试与示范应用等业态。
第六章“网络信息安全”。对测试主体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提出了相关要求。
第七章“交通安全”。明确道路测试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要求,在《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实施细则(试行)》基础上,增加上报数据记录要求。
第八章“违规操作责任”。明确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测试驾驶人违规违法操作等相应责任。
第九章“附则”。主要包括名词解释、实施时间和解释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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