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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于2025年8月21日—8月28日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0条。现决定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1〕5号)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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