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规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协同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现代中药产业,共建西部大健康产业基地”,为未来一段时期重庆生物医药工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三五”以来,重庆医药产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适应经济新常态,紧紧围绕“鼓励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两条主线,以“增加优质品种、提升制造能力、补齐平台短板、优化产业布局”为抓手做强做优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国际化步伐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分工,通过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和研发水平。大力实施标准化和品牌化战略,培育生物医药产业新动能,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未来五年,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挑战和机遇共存。抗体免疫、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技术等新一代生物技术日渐成熟,围绕新机制、新靶点药物的基础研究和转化应用不断取得突破;经济全球化倒退和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发展,逼迫产业链供应链加快重塑,我市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和升级面临挑战;人口老龄化加快、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为生物医药产业提供广阔市场的同时,也提出更高品质要求。
二、制定过程
按照规划编制工作体系要求,我委起草了《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十四五”规划(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征求了市级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重点企业意见,并委托专业机构参与了《规划》起草、编制了《规划》的环评报告书。
三、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产业发展迈向新阶段、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
(三)重点任务。
1.加速推动产业链结构升级。围绕抗体、重组蛋白及多肽药物、疫苗、细胞治疗等重点领域加大创新投入,加快生物药产业发展。大力开发特色原料药、高质量仿制药、高端制剂、临床短缺药物,提升化学药产业技术水平。重点推动体外诊断试剂产业链发展,大力支持植(介)入耗材、数字医疗、保健康复装备产业建设,鼓励智慧医疗设备、应急医疗设备等高端诊疗设备产业,扩大医疗器械产业规模;加强中药新药研发和经典名方发掘,推进中成药二次开发,建立从中药材种植到临床应用全流程的质量标准管控体系,提高中药产业质量。
2.推动创新能力提升。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鼓励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生物技术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向创新企业转型;完善创新平台支撑体系,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平台落地,引进培育各类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组建MAH基金等专业金融平台;加强临床转化能力建设,打通从实验室到产品上市许可的关键通道,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共建临床资源样本库、转化医学中心。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生物医药研发。
3.推动生产能力系统提升。推动优质制造,推动企业加强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的质量体系建设;推动智能制造,加速推动智能机器人及5G工业互联网等先进制造技术在生物药工业研发和生产领域的探索创新。推动绿色制造,支持绿色化学技术开发和应用,实施碳减排行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4.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供应保障。筑牢应急保障基础,打造以物资储备为核心、产能储备为基础、技术储备为补充的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开发儿童用药、《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和《罕见病目录》品种,提高《短缺药品清单》品种的供应保障能力。
5.优化产业链空间布局。围绕“1+5+N”产业布局体系,重点打造重庆国际生物城以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长寿经开区、涪陵区、大渡口区5个集聚发展产业基地。鼓励其他条件具备的工业园区,根据自身特点建设医药产业特色园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政策协同和组织保障。组建重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由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市经济信息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医保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日常运行机构为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办公室(简称市医药产业办),设在市经济信息委,由市经济信息委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金融支持。通过推动企业上市,构建非股权投资融资服务体系,扩大金融产品供给、鼓励股权基金投资等措施,加大金融对产业发展支持力度。
3.推进对外产业合作。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成渝两地在创新平台、高端产能、商业平台等领域的产业资源共享;立足国内大循环新格局,加强与国内产业发达地区合作力度;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启动全球战略。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本地高校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委托培养、共建实训基地、贯通技术工人成长通道等措施,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发挥产业发展对人才培养需求的刺激作用,通过创新项目引进、平台建设,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和服务保障力度。
四、名词解释
CRO: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甚至各种政府基金等机构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
CDMO:一种新兴的研发生产外包组织,主要为医疗生产企业以及生物技术公司的产品,特别是创新产品的工艺研发以及制备、工艺优化、注册和验证批生产以及商业化定制研发生产的服务机构。
CMO:合同加工外包(Contrac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主要是接受制药公司的委托,提供产品生产时所需要的工艺开发、配方开发、临床试验用药、化学或生物合成的原料药生产、中间体制造、制剂生产(如粉剂、针剂)以及包装等服务
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通常指拥有药品技术的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批件,并对药品质量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承担主要责任。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其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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