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宏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级层面尽快出台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体系的建议》(第0518号)收悉。经与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经济信息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万州区等全市各区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用地保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业项目控制指标体系研究并推进标准地出让。
一、我市工业项目控制指标体系总体考虑
(一)关于指标设置。
一是国家部委要求。2023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简称《控制指标》),规定控制指标由规范性指标和推荐性指标组成,规范性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3项,推荐性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等;提出各省(区、市)要按照“多规合一”、节约集约和安全韧性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规划标准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土地使用标准,规范性指标为必选项,推荐性指标各地可结合实际选择,确定后均作为地方规范性指标。
二是其他省市做法。《上海产业用地指南(2019版)》对产业项目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土地税收产出率四项指标进行了规定。《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包括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4项控制性指标以及地均固定资产投资、地均税收和土地产出率3项推荐性指标。《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规定了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7项指标。
基于此,我们将按自然资源部相关要求,立足我市产业发展现状,综合参考江苏、山东等省市做法,拟将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强度、土地税收强度等6项作为我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二)关于指标标准。
一是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拟将自然资源部《控制指标》中4个指标的标准作为我市控制标准。二是土地产出强度、土地税收强度。因自然资源部《控制指标》未对2个指标的标准进行规定,拟以我市近年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综合参考山东、江苏等地相关标准,充分考虑行业发展差异,分行业确定2个指标的控制标准。
(三)关于市级标准与区县标准的关系。
一是指标个数。鼓励支持各区县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在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土地产出强度、土地税收强度等6项指标基础上,增设创新、能耗、排放等指标。二是指标标准。以全市控制值为基础,按照“下限不降低、上限不突破”的原则,综合考虑到各区县的区位条件、经济基础等差异,鼓励支持各区县对上限控制指标降低控制值,对下限控制指标提高控制值。
二、推进情况
为加快推进控制指标体系建设和标准地出让,对其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23〕72号),将建立控制指标体系和推进标准地出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2025年,市亩均办印发《2025年制造业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将制定重庆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作为任务之一。
目前,我市工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体系已形成初稿,初步征求了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指标体系进行多次修改完善。近期,我们正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市2024年度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待评价结果出来后,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抓紧对控制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着力提高控制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全市各区县也在积极探索推进标准地出让,2024年全市园区内按标准地出让的工业用地占比近90%。
此复函已经王志杰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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