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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281J/2020-05022
[ 发文字号 ]
渝经信复函〔2020〕29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信息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5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渝经信复函〔2020296

钟代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接适配国际惯例,提升对国际化产业创新成果的认知度和辨识力的建议》(第1051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提出我市有关部门在产业资金政策执行中对国际化产业创新成果的认定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对企业申报国际标准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时,按照“国标委发文”审核而不采信国际标准组织的官网信息,导致国际标准成果在我市无法获得相关补贴;在国际开放创新活动补贴项目中,对全球著名的国际创新联盟或知名孵化器缺乏统一的定义。针对该情况,我们认真梳理了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现就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情况

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关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47号),明确2015年起市财政新增安排1亿元设立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通过项目后补助等方式,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新产品开发、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的技术创新给予支持。对牵头制定并获批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2016年,市委、市政府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进一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创新能力,明确对企业加入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全球著名的国际创新联盟、知名孵化器等创新组织产生的会员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

2018年,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8〕2号),将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纳入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企业牵头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奖励和企业加入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全球著名的国际创新联盟、知名孵化器等创新组织产生的会员费补贴也一并纳入到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的范畴。

二、政策资金公开申报程序

2018年,市经济信息委印发了《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操作规范》(渝经信产业〔2018〕16号),其中对专项资金的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审批流程为:项目申报真实性审核专家评审审批公示资金拨付单项验收(结题)。

(一)项目申报。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申报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行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资料交由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

(二)真实性审核。根据属地原则,由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对申报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特殊项目,由市级部门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对各类申报项目支持方向和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对各类申报项目真实情况进行审核对各类申报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根据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真实性审核资料,市经济信息委财务审计处对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真实性审核资料进行复核汇总整理。

(三)专家评审经济信息委有关处室根据《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确定评审方式、评审内容、评审评分标准,按照专家评审程序、评审要求等组织专家评审。

(四)审批公示。对通过真实性审核和专家评审的项目,由业务处室对其进行业务审核。财务审计处汇总各类专项资金建议意见,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方案,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提请委党组会(或委主任办公会)集体决策并公示

(五)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项目,项目资金申请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市、区经济信息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别对支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批复。市、区两级财政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六)单项验收结题项目验收(结题)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资金申请报告批复部门组织单项验收(结题)

三、关于国际标准和全球著名的国际创新联盟或知名孵化器认定的情况说明     

(一)国际标准。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标准的支持方向:工业企业牵头(企业排序中列第一位)制修订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分别最高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累计不超过200万元。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我委在标准类项目评审过程中,邀请了标准化领域的专家参与评审,并征求了标准化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的意见。

(二)全球著名的国际创新联盟或知名孵化器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际开放创新活动的支持方向:对企业加入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全球著名的国际创新联盟、知名孵化器等创新组织产生的会员费,按不超过其每年交纳金额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个补贴企业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效果等;另需提供企业加入的全球著名国际创新联盟、知名孵化器等创新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业务、行业地位等支撑材料;企业交纳加入全球著名的国际创新联盟或知名孵化器等创新组织的会员费支付凭证。政策中全球著名的国际创新联盟或知名孵化器建立在发达国家或地区排前列的世界著名大学、创新机构等及其建立或联合建立的创新联盟或孵化器

四、继续推进工作

(一)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目前,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财政局正研究修订《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类政策措施和申报指南,明确各类政策的申报条件、标准等,以规范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不断加强和规范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二)指导区县相关部门做好真实性审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真实性审核的有关要求,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在每批次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前,市经济信息委都会下发《关于开展****年第*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真实性审核的通知》,市经济信息委在后续下发真实性审核通知时,将进一步明确国际标准需要真实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同时加强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真实性审核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求项目真实性审核更加客观,准确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评审机制在标准补贴项目的评审环节中,进一步完善标准化专家和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审查的工作机制,畅通存疑项目的反馈机制,对国际标准认定存在疑问时,可以采信国际标准组织在其官网上发布的信息或通过国家标准委建立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国际标准进行查询核实。

此复函已经陈金山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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