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329 号),现就市经济信息委拟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信函:邮寄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邮编:401121。
二、电子邮箱:cqjwfg@126.com。
本次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2日。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并留联系方式。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 年11月2日
附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经信法规〔2014〕19号)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 |
文号 |
1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负担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经信法规〔2014〕19号 |
2 |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楼宇产业园租金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
渝中小企〔2016〕81号 |
3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许可办理规定的通知 |
渝经信发〔2017〕12号 |
4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细则(2019—2022年)的通知 |
渝经信发〔2019〕44号 |
5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统计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渝经信发〔2019〕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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